2012年12月12日,楊某搭乘丈夫所騎摩托車外出,其間其丈夫不慎追尾了路邊停靠車輛,楊某從摩托車上飛出導致重傷。
  事故發生後,楊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治療,入院時楊某已經呈深度昏迷狀態,經醫院診斷為重型腦顱損傷。後經院方積極治療,患者情況有所好轉,但處於植物人狀態。
  2013年7月27日,醫院主治醫生在進行拔出氣管插管操作中,患者突然出現不明原因大出血,後搶救無效當日死亡。
  楊某家屬對醫院拔管行為以及後續治療是否得當存在爭議,對此事承擔責任大小,雙方也不能達成一致。就在楊某死亡當日,楊某丈夫、女兒以及其他親屬20餘人趕至醫院,情緒十分激動。
  重慶市江北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在瞭解到情況後,立即與雙方進行溝通,積極促成糾紛調解。
  死者親屬認為,死者死亡原因系醫生拔管操作不當造成,死亡完全是醫院責任,死者親屬還提出80萬元賠償數額要求;醫院則認為,死者死於大出血原因不是醫生拔管造成,醫生操作行為不存在過失,死者會出現大出血現象完全是由於不能預測原因造成,不同意賠償。
  死者親屬方當日情緒比較激動,對於醫院說法表示完全不能接受,調委會人員在與醫院進行溝通後,先安排好了死者親屬食住,並對死者遺體進行妥善安置。
  7月29日,在醫院會議室中,死者家屬代理人要求醫院賠償50萬元,其中包括死亡賠償金,醫療費,交通費,小孩撫養費,父母贍養費。醫院則表示死者家屬要求賠償數額太大,醫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。
  賠償金額相差太大,調解又陷入了僵局。調委會工作人員又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,一方面希望醫院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適當給予死者家屬一定的補償,並且考慮到死者家庭情況,希望醫院在賠償數額上儘量上調一些。
  另一方面,對於死者家屬,調委會工作人員建議其根據法律和事實,以有利於解決糾紛為目的再考慮一下其要求賠償數額是否合理。
  7月31日,雙方終於達成協議,由醫院分兩次向死者家屬支付22萬元,死者家屬對此事不再向醫院追究責任,雙方對調解結果都比較滿意。
  類似的醫患糾紛,江北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年都要處理幾十甚至上百起。
  據介紹,江北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是2011年江北司法局成立的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,其作用主要是預防和處置醫療糾紛,保護患者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合法權益,維護醫療秩序。
  江北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人朱廷福告訴《法制日報》記者,跟普通社會矛盾和糾紛相比,醫療糾紛更加複雜,產生的後果更加嚴重,調解難度也在增大。
  (原標題:每年化解上百起醫療糾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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